同时,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相关防范要求:
1.相关地区的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加强监测监控,通知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排好必要的救援装备、物资,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强降雨、雷电可能造成的淹井、滑坡、泥石流等次生、衍生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2.相关地区有关部门立即通知可能受影响的矿山加强防洪设施检查,做好防洪准备;受洪水威胁的矿井,要停止井下作业,撤出井下人员;加强对露天矿山边坡的监控,防止发生滑坡。
3.各相关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密切监控受影响范围内各类尾矿库运行情况,检查防排洪设施,做好防范因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造成垮坝、溃坝的各项工作;通知下游受影响范围内的群众做好防范准备,一旦发生险情立即采取措施、组织疏散。
4.建筑施工企业,尤其是铁路、道路、隧道、桥梁等施工单位要做好防洪、防淹、防突水、防突泥、防滑坡等工作;建筑企业要停止塔吊等高空室外作业。
5.危险品生产储运企业加强检查,加强对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生产设施、油气输送管线的监控;必要时按程序采取紧急停车、处置物料和撤离人员等措施。
6.铁路、民航、水运、长途汽车客运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做好相关防范工作,确保运营安全。
7.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备战状态,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8.各单位要加强与当地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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