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通报,在对全市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检查中,宜昌市安监部门对全市155家煤矿、455家非煤矿山进行了检查督办,共排查隐患102处,下达执法文书33份,责令4家煤矿和2家非煤矿山停止生产、1家煤矿和2家非煤矿山停止建设、1家尾矿库停止运行使用。
对检查中发现的3处重大安全隐患,宜昌市安委会已向当地县市区政府下达隐患整改指令,进行挂牌督办,截至目前,已有1处重大隐患整改到位。
据悉,长阳县一滩涂造船厂因存在非法建造滚装船和非法渡运事故隐患,在近日由市交通和地方海事部门联合进行的安全检查与执法行动中被依法强制取缔。
市政府再次明确要求,对全市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坚决停产整顿,凡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依法关闭。对不重视隐患排查整治、尤其是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方和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截至目前,全市安全生产状况基本平稳,元至4月,水上交通继续保持零事故和零死亡,14个县市区中有10个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火灾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持平,煤矿事故四项指标全面下降,非煤矿山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大幅下降,8个产煤县市区中有6个未发生煤矿事故,9个有非煤矿山的县市区中有7个未发生事故。
湖北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也在25日到达宜昌,分三路对全市安全生产进行明察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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