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3日起,深圳市将对所有影响市民出行安全、公共安全的客运、公交、出租车等实行重点检查。同时启动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据了解,检查范围包括所有影响市民出行安全、公共安全的客运、公交、出租车、公路桥梁(含在建工程和养护工程项目)、危运企业、港口危险品作业企业等。
深圳市民可通过拨打全市安全隐患举报电话(电话:0755-12350)或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总值班室举报电话(电话:0755-83168123)参与举报安全隐患。接到举报后,深圳市交委将按照安全隐患或事故的严重程度,在规定的时限内将通知各片区交通运输局或执行部门调查核实和处理,同时将举报人纳入全市统一奖励对象,并建档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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