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6日,湖南省煤炭工业局就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作出紧急部署,重点排查煤矿水害隐患和在建矿井施工安全,强化安全防治责任,严格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通知指出,目前全省已进入汛期,煤矿防水害压力增大。要严格落实水文地质各项基础工作, 凡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楚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煤矿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存在老采空区的,必须先探清水情,要制定探放水措施,否则不得掘进;一旦发现矿井有滴水、淋水、渗水、煤壁挂汗等突水征兆时,要无条件立即撤人,待水患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通知要求,所有在建矿井的施工必须严格审批,施工和监理队伍资质必须符合规定,供电、通风、瓦斯、防排水等安全工程和设施必须优先建设。对非法违法建设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对基建技改矿井存在边设计、边报批、边建设、边生产和不按设计施工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并依法查处。
各煤矿企业要组织自查自改,煤炭管理部门要强化安全监管。凡未按规定进行排查和隐患未彻底治理的矿井,要责令停工、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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