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督查中发现的违规销售礼花弹等A级产品和跨行政区域非法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等突出问题,安全监管总局
一是立即组织开展经营环节安全检查。对违规向烟花爆竹零售点供应A级产品的批发企业以及销售A级产品和非法产品的零售点,一律依法从严处罚,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依法取缔。严格零售点安全条件审查,实行专店经营,严禁集中、连片经营烟花爆竹。
二是加强产品销售监督管理。督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加强自律,严禁将A级产品标称为B级及以下产品出售;健全产品购销合同等管理制度,严禁向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销售,严禁向未取得A级产品经营许可的批发企业销售A级产品,严禁向无运输许可证的单位发货。
三是从严审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经营范围。对经营区域内无专业燃放企业、A级产品无明确合法销售渠道以及不具备相应仓储设施条件的批发企业,一律不得许可经营A级产品;已经许可的要立即纠正,撤销相关许可内容。
四是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联合执法,加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力度。加强地区间协调配合,建立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地、来源地情况通报机制,互相配合协查,依法打击非法违法及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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