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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工作有序推进、进展顺利

  •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0日
  • 作者: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来源: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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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4日上午,张家明局长主持市安全监管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工作。市安全监管局局领导张树森、丁镇宽、陈清、贾太保、汪卫国、刘岩、唐明明参加。

  会议总结、研究《条例》修订工作有关进展情况,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

  自从10月16日召开《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工作动员会以来,按照家明局长和局党组提出的总体工作要求、工作思路,市安全监管局认真推进《条例》修订的各项工作。

  一、《条例》修订工作沿着“两条主线”推进

  对于《条例》修订具体工作,市安全监管局沿着两条主线一并推进:一条线是对外部的,就是与有关市领导、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及有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另外一条线是内部的,就是组织有关业务处室深入调研、论证、提出修订的初步意见。在各位局领导和各处室的大力支持之下,这两项工作都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二、初步确定了《条例》修订的核心内容

  经过这一段时期以来的研究、论证,并结合市人大《条例》修订立项报告要求的范围,我局已经基本形成了对《条例》的修订设想,确定了本次《条例》修订的10个方面核心内容,包括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政府督办机制、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保障、有限空间作业等与城市运营密切相关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等重点内容。

  三、市人大法制办、财经委和市政府法制办的有关意见

  在推进《条例》修订工作的过程中,市安全监管局注意与市政府有关领导、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法制办的密切沟通。同时,注意把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果及时反映给有关领导和部门。

  目前《条例》修订小组已经制作了24期《条例》修订工作简报,与修订工作进程同步报送给仲文副市长、鲁勇副秘书长,市人大吴世雄副主任,市人大财经委王火主任、赵巨鹏副主任、程晓君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办张引主任、邹维平副主任,市政府法制办王金山副主任、孔繁荣副巡视员以及其他有关领导和人员。这些工作简报不但反映了立法工作进程和工作成果,也客观记录了论证过程中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主要观点。成为各位领导、有关部门及时、全面了解《条例》修订工作进展及有关情况的桥梁和窗口。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各处室在主管局领导的严格把关下,与《条例》修订小组紧密配合,结合自身工作,积极、主动参与《条例》修订,通过内部深入研究以及听取外单位专家意见等方式,不断完善修订方案,提出了众多有价值的修订意见。

  下一步,市安全监管局将继续发挥各有关处室的作用,紧紧依靠各处室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继续与市人大法制办、市人大财经委及市政府法制办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就《条例》修订工作交换意见;继续就涉及有关政府部门的事项进行协调,求得支持并及时调整修订思路。此外,从目前到12月底,将按市领导要求、张家明局长部署和《条例》修订小组既定工作安排,全力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安排好苟仲文副市长参加立法座谈和京外调研活动

  做好苟仲文副市长参加立法座谈会的准备工作。根据《条例》修订的重点内容和仲文副市长关注的重要问题,拟安排城市运营安全问题及对策措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和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等三个主题的立法座谈会。

  做好苟仲文副市长赴山东和上海立法调研准备工作。山东在“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方面比较完备,出台了有关政府规章,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了有关规章实施细则,有经验可供北京借鉴。而上海作为直辖市,与北京在行政区划、管理层级、城市特点上有类似之处,在城市运营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与北京面临诸多相同问题,而且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已经获得市人大2010年修订立项,有关研究工作也已经启动,两地互相交流的空间广阔。

  (二)继续深入论证有关问题和新增论证事项

  1.在前期论证基础上,市安全监管局拟在下一步工作中组织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有关领导和法律专家参加的高层次论证会,对目前提出的所有修订方案进行论证把关。重点就完善安全监管体制、行政处罚条款设定、从业人员权利义务保障等问题深入研讨。对拟设规定的可行性,实施效果做出评估,使最终体现在《条例》中的有关修订意见在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社会效果等几方面能够经得住推敲。

  2.就市领导高度关注并能够体现北京特点的城市运营领域安全生产监管问题作深入研究。做好相关领域公共安全管理与安全生产监管之间界限的切割,找准安全生产监管的切入点,并在《条例》规定中予以适当体现。

  3.就《条例》修订立项中没有涉及,但在局内部论证中有关处室提出的修改意向,组织专门论证,一是研究其是否可以纳入本次修订;二是研究有关修订意见的可行性。比如是否增加有关职业卫生相关内容等。

  (三)整理分析区县局提出的修订意见

  目前各区县局的《条例》修订意见正在陆续回收、汇总到法制处,《条例》修订小组下一步将认真研究来自基层的修订建议,把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吸纳到最终修订方案中。

  下一步工作中,市安全监管局将紧密结合工作实践深入研究难点问题,在完成近期既定工作后,尽快进入具体条款的起草阶段,及早提出完整的《条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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