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8月31日电 最近,青岛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对青岛市企业劳动安全状况进行了调研。今年以来,青岛市广大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隐患治理年"的总体部署要求,狠抓责任落实,强化隐患排查整治,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有效控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但是青岛市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为此,参加调研的青岛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提出如下建议:
一、完善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双基"和网格化管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企业的贯彻落实,尤其是企业一线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满意程度,作为考核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问责制,重点加大对事故中管理责任的追究力度。理顺政府安全监管与行业管理的关系,明确行业安全管理的主体和职责。扩大安全责任考核覆盖面,对小企业、作坊式民居企业,应明确由所在地政府或委托所在地基层自治组织与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负责指导和管理。
二、强化以加强基层监管力量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建设。建议在镇乡设立事业编制的安全监管所(站),配备专职安全监管员,并通过授权或委托代理的形式,赋予一定的安全监管权。在村居设立兼职的安全协管员。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各级政府要支持工会开展工会,增加工会劳动保护专职干部编制和人员,实现市、区有劳动保护专职干部。
三、发挥工伤社会保险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重要经济杠杆作用。利用工伤保险促进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工伤事故是工伤社会保险的重要职能,也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成功经验。实行浮动费率制度,同一行业内不同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系数大小等因素确定不同的缴费标准。同一企业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缴费标准提高。浮动费率由劳动保障、安全监管等部门会同企业、工会组织联合商定,并将部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以及安全生产工作宣传与奖励。
四、建立健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双基"工作规章制度。完善青岛市企业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实行"三同时"审查验收联动机制,由安监部门牵头,卫生、环保、工会等部门参与,将落实"三同时"作为工程立项、企业申批、安全许可的前置条件。完善安全培训制度,把安全培训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考核。在评定信用等级、评比各类先进、授予负责人荣誉称号时,将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作为一票否决。制订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和风险抵押金的具体办法,安全生产费用实行税前列支、企业提取、专户储存、专项使用,由税务部门负责提取和使用的监督,并列入工商年检。风险抵押金由安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比例、统一征收、奖优罚劣、统筹调控。
五、发挥工会组织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建立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工会组织三方的安全生产信息经常性沟通机制,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以及工会的意见。在全市推行以平等协商为核心的企业工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参与-协商-监督的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机制,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自我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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