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全生产网讯 北京市政府52个部门“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工作已全部完成,近日经市政府正式批准印发。北京市政府52个部门将增加、取消、下放、转移、加强职责150项,解决和理顺交叉职责28项,并首次明确应承担417项责任。
转变政府职能是此次“三定”的核心。无论是新组建或调整变动的部门,还是机构未作调整的部门,都把转变职能作为首要任务。安全监管职责将渗透到各部门。
安全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这次“三定”,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市政府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并将其细分为综合管理责任、日常管理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在内的监督管理责任以及对以本部门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所承担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等。比如,明确市安全监管局承担本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市水务局加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职责,监督管理公共供水单位及自建设施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和安全运行;明确市粮食局对粮食行业的安全工作承担具有行业特点的日常管理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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