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 (记者 谢东星 通讯员 向清 实习生 洪凌子 杨睿) “开胸验肺”的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先因没有职业病诊断资质面临处罚,2009年8月15日又获得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的资质认定。那么,湖北有哪些医疗机构能从事职业病服务和诊疗呢?
近日,湖北省卫生厅副厅长张俊超紧急通报了卫生部督查调研河南农民工张海超尘肺病诊断事件情况。张俊超要求,湖北省要进一步调整充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管力量,提高职业病诊断机构和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切实落实法律对职业病患者权益的保护。
湖北省有37家职业病服务机构。按职能划分,有的机构可以做职业病健康检查,有的机构可以做职业病诊断,有的机构兼而有之。在武汉地区,涉及职业病的医疗机构共有9家。
武汉地区取得《湖北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单位(8家):省疾控中心、市职防院、市疾控中心、黄陂区疾控中心、江汉区疾控中心、江夏区疾控中心、市石化医院和省国土资源安全卫生科学研究院。
武汉地区取得《湖北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单位(6家):省疾控中心、省新华医院、市职防院、市疾控中心、江夏区疾控中心和市石化医院。
其中,武汉地区最终能做职业病确诊的医疗机构仅有3家: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省新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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