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监管局采取四项措施,确保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退出生产领域。
一是掌握动态,提早介入。对计划退出的生产企业,严格督促企业按计划退出生产领域,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成品、半成品的销毁工作和工房、设备设施的拆除工作,确保安全退出。二是利用许可手段,有序推进。对退出生产领域的企业,省安全监管局将及时注销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抄告公安、工商等部门。三是加强检查,核对数据。及时开展退出企业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装置拆除销毁情况,烟花爆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处置情况,有关处置台帐是否齐全、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等,防止在退出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防转入地下生产。四是部门联合,强化执法。根据企业退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公安、工商、质量技监等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通过采取上述四项措施,近年来全省已有31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现安全退出,基本完成省政府的工作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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