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重庆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坚持安全发展加强安全工作的决议。其中,决议强调加强消防规划、消防装备等工作。
决议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城市消防规划,加强消防装备建设,集中开展高层建筑、公众聚集场所、危旧房片区的消防安全整治,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对50米以上高楼逐栋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完善消防设施,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决议强调,对较大以上的安全事故,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规定实行问责,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员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离现工作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问责处理;构成违纪的,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为“平安重庆”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区县和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把考核结果与评先晋级和干部任用挂钩,坚决执行安全生产和“平安重庆”建设“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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