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8日,备受重庆市3100万人民关注的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深入分析了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认真总结并吸取重庆市近期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事故深刻教训,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庆市安全工作重要任务和措施后,胜利闭幕,会议通过了《中国产党重庆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关于坚持安全发展和加强安全工作的决议》。
会议决议提出要下大决心动大手术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安全稳定是硬任务,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稳定是第一责任,发展是政绩、安全稳定也是政绩,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生产、一手抓安全,紧紧围绕创建全国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大力整治突出安全问题,着力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建设“平安重庆”,为实现“314”总体部署、落实国务院3号文件精神,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是扎实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生产安全。下决心打好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攻坚战,再关闭一大批小煤矿,加大保留煤矿的安全整治,大力调整全市煤炭供给格局;严格各类矿山开采许可,规范矿业开发秩序。全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依法整治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秩序。加快山区公路危险地段防撞护栏建设,加大高危路段、桥梁等整治力度,建立并完善道路交通智能化系统和水陆交通、气象监测系统等安全管理设施建设,严肃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规范建筑市场,加强招投标管理,坚决杜绝违规转包分包,严格建筑施工安全许可,推进建筑工地安全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城市消防规划,加强消防装备建设,集中开展高层建筑、公众聚集场所、危旧房片区的消防安全整治,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对50米以上高楼逐栋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完善消防设施,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加强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实行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市民吃上放心食品;着力推进药品安全源头治理,加大药品抽验力度,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预警网络和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同时,要切实抓好铁路、民航、电力、冶金、水利、农机、人防、旅游景区、各类学校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工作,严防群伤群死事故发生。
三是加强以地质灾害为重点的自然灾害防治。坚持以城市建设地带、重要交通干线、重大水利工程、矿山开采、矿山采空区及三峡库区等为重点区域,建立应急系统机制,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地灾隐患全面排查。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及时发现新的地质隐患点,逐一制定防灾避灾预案。完善地质灾害治理规划,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建立群专结合的检测网络。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确保监测预警信息准确、及时。对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坚决采取险区封闭、紧急疏散、搬迁避让等措施。坚持科学救援,严防次生灾害发生。严格建设工程审批,杜绝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四是强化安全基层基础建设。编制和实施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全面提升以标准化、制度化、常态化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管理工作水平。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更新力度,推广应用安全科技成果,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扎实抓好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加强对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全面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和企业“零事故”活动。努力形成覆盖城乡、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加快区域性安全应急救援中心建设,提高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
五是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负起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其他领导成员“一岗双责”具体抓。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查处的职责。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能,坚持管发展、管项目、管审批与管安全相统一。各级国资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相应的安全监督职责。各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要全面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人、财、物等保障措施,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适时排查整治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重点行业监管联席会议制度,风险评估与分级监管监察、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奖惩等制度,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和自然灾害预警、应急反应机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事故。
六是严格实行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对较大以上的安全事故,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规定实行问责,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员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视情节轻重,给于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离现工作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问责处理;构成违纪的,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为“平安重庆”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区县和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把考核结果与评先晋级和干部任用挂钩,坚决执行安全生产和“平安重庆”建设“一票否决”制。
会议强调,要加强安全工作队伍建设,完善监督管理机构,充实基层安全管理力量。实施安全大培训计划,全面提升劳动者安全素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完善地方安全法规、标准和规章体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会议决定,从今年起,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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