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8日至12日,陕西煤监局蔺国杰副局长带领瓦斯治理专项监察第二组及铜川分局,对黄陵、铜川矿区内的高瓦斯矿井进行了安全专项监察,共查出各类隐患17条,铜川煤监分局针对各矿存在的问题分别下达了执法文书。
从监察情况看,黄陵矿业公司一号煤矿现有五套移动式抽采系统,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45m3/min,月抽放量75万m3/月,抽放率50%。304采煤工作面瓦斯绝对涌出量11.3m3/min,抽放率80%,603采煤工作面瓦斯绝对涌出量8.5m3/min,抽放率78%;二号煤矿有一套地面固定抽放系统,3套井下移动抽放系统,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45.77m3/min,系统抽放量26.262m3/min,抽放率57.3%。铜川矿务局玉华煤矿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29.7m3/min,矿井月抽放量155万m3/月,抽放率65%。1413工作面瓦斯绝对涌出量7.5m3/min,抽放率88%,1420工作面瓦斯绝对涌出量13.3m3/min,抽放率85%。下石节煤矿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54.3m3/min,矿井月抽放量148万m3/月,抽放率65%,217瓦斯绝对涌出量18.4m3/min,抽放率86%。益秦公司崔家沟煤矿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38.5m3/min,矿井月抽放量95万m3/月,抽放率60%,2207采面瓦斯绝对涌出量24m3/min,抽放率77%,2109采面瓦斯绝对涌出量6m3/min,抽放率30.5%。上述煤矿基本上达到国家规定的瓦斯抽采标准。
监察组还对耀州区境内的部分高瓦斯矿井进行了巡查调研。耀州区境内的4处乡镇煤矿虽然鉴定为高瓦斯矿井,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3—4.5m3/min,相对涌出量7—9.8m3/d.t,达不到抽采标准,各矿都备有移动抽采设备,鉴于实际情况未进行抽采。检查组要求铜川分局要加强对该类煤矿的监察,做好煤矿隐患跟踪整改工作。
在召开的专题会议上,蔺国杰副局长肯定了黄陵公司,铜川矿务局以及各个高瓦斯矿井在治理瓦斯方面取得的成绩,同时强调指出:
一、提高认识,搞好“安全年”、“安全月”活动。充分认识到2009年大事多,是关键年,煤矿安全生产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起,在安全领域不能出乱。
二、瓦斯治理的关键,要在抽采上下功夫。辖区内的高瓦斯矿井虽然不同程度的安装了移动或者固定瓦斯抽放系统,但在掘前、采前预抽,抽采能力等方面还有所欠缺。相关煤矿在瓦斯治理过程中,一定要从各方面做到掘、抽、采平衡,确保安全生产。
三、优化劳动定员,在保证瓦检员等特殊工种数量满足安全生产地前提下,在控制入井人数方面做出不懈的努力。同时,要加强通风、瓦斯管理,加强瓦斯检测,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四、通风系统相对复杂的崔家沟煤矿,要按照总局17号令的要求,完善应急预案的制定、评审、演练等工作。
五、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已经修改并于7月1日即将实施,煤矿要未雨绸缪,提前按照新规程的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适应新标准,抓好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