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6月3日电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2009年6月3日下午通报,继被告人陈旭明、杨周武、陈峰、刘力飚等深圳“9·20”特大火灾7名责任人因职务犯罪一审分别获刑后,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近日对舞王俱乐部实际股东张伟、王静等其他17名涉案人员依法提起公诉。
据广东省检察院宣教科介绍,5月12日,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经营罪对张伟、王静提起公诉,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杨平、申文斌、王帅文、利环境提起公诉,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卢敬煌、官大巡、谢艳辉、张琼、王艳、刘红卫提起公诉,以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对邱茂军提起公诉,以涉嫌隐匿会计凭证罪对冉钰平、朱小军、张健、敖平平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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