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入5月,又一批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开始施行,其中包括安全设施、建筑消防、防震减灾等多个方面。
新《防震减灾法》施行
自5月1日起,修订后的《防震减灾法》开始施行。其中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对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征求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防震减灾法》还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对于已建成但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具有重大社会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建设工程、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消防法修正案对建筑消防做出专门规定
从5月1日起,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并存档备查。消防法还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消防法规定,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消防法还规定,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将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辽宁省出台农民工权益保护规定
5月1日起,《辽宁省农民工权益保护规定》开始施行。其中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农民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其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规定明确,农民工工资发放过程中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农民工,不得由包工头或金融机构代发,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任意拖欠或者克扣。企业在开工前,按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到指定银行预存工资保证金。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由劳动保障部门从工资保证金中支付。
辽宁省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管立法
自5月1日起,《辽宁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其中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政府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
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是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责任主体。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全面负责。建设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建设项目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对承担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安全评价、设计、施工任务的单位提出落实“三同时”规定的具体要求,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办法还规定,建设项目投资额度在2000万元以下的安全设施的审查和验收,先由局管理股审核,经审核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自行开展安全设施的审查和验收,局管理股备案存档;建设项目投资额度在2000万元以上的安全设施的审查和验收,由局分管领导组织,监察组和管理股成员共同参加,局管理股存档;所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和验收工作由局监察组负责监督。
无锡市出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5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对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分别作出了清晰界定和明确规定:对同一建设工程分项发包的,都应当申领施工许可证。同时也明确了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条例还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责任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要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明确了其应当履行的七项职责,并对执法程序进行了规范。
条例明确了工程总承包和分包的安全责任分担,要求分包合同确定双方的安全责任,同时明确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条例还规定严格禁止建筑施工单位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单位的资质证书等,否则将受到处罚,一旦发生事故造成损害,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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