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全生产报讯 湖北省武汉市的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建筑、采石、工业制造和社会服务等行业。他们绝大部分从事苦、脏、累、险工作。武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日发出了《关于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和职业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维护农民工职业健康权益。
武汉市规定,农民工依法享有与用人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同等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自招用农民工之日起,即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载明保障其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有关事项。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必须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应为农民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和休息环境,要根据季节和天气变化,做好农民工防暑降温和防冻工作,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轻农民工的劳动强度,避免疲劳作业。
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确保农民工作业现场符合国家安全规范要求和职业卫生标准。用人单位作业现场应依法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等证照。
武汉市安监局曾与市卫生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的公告》。公告中明确提出,该市行政区域内存在或产生职业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开展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凡在规定时间内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者,该市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依法查处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和造成农民工伤害的事件。安监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农民工的保护力度。在对用人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时,若发现其存在侵害农民工健康权益的违法行为,安监部门将及时纠正和处理。
前不久,武汉市安监局在检查中发现,一家小型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粉尘和毒物浓度超标等问题。武汉市安监部门、卫生部门和武汉市总工会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该厂的作业场所、生产工艺进行检查,依法告知该厂存在作业场所粉尘、毒物浓度超标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不到位等问题,当场责令该厂停产整顿,同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在联合执法的重压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下,该厂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投入10多万元进行了整改。
武汉市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于侵犯农民工健康权益的行为和造成农民工伤害的事件,均有权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该市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增强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使他们懂得如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市号召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和报道“关爱农民工”的先进事迹,对于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件,要公开曝光予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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