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日报 4月8日讯 2009年4月8日从山东省建设厅获悉,山东省要求发生建筑安全事故5小时内要上报到省里。对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山东省要求,从现在开始立即组织一次全面的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对象不仅要针对工程项目,还要涵盖施工现场的职工宿舍、食堂、办公场所、围墙等所有临时设施。此外,继续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活动。
山东省将重点查处六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未办理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监督等建设手续,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无施工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进行施工活动的;超资质范围承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施工或从事市政公用设施维修、维护作业的;瞒报、迟报、漏报安全事故或蓄意隐瞒事故真相的;抗拒安全执法,拒不执行政府及主管部门下达的停工整改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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