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以罚为主”为“以奖为主”,变“当场兑现”为“积分考核”,变重“经济处罚”为重“培训教育”……2009年4月1日,山东公司正式执行新修订的《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反违章工作引入新的管理理念。
2008年以来,山东公司积极探索实践反违章新机制。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违章活动的通知》,总结一年来反违章新机制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反违章工作,山东公司组织对原《反违章管理办法》(2001版)进行了全面的修订。
与老办法相比,按照“人人都要自觉遵章守纪,人人都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和义务。只有深刻理解‘违章就是事故之源,违章就是伤亡之源,见违章不管、不制止,长期解决不好违章问题,就是失职、失责’的内涵,才能进一步深化反违章管理,加强‘全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监督与管理,全面提高公司安全生产‘可控、能控、在控’水平。”指导思想修订的新办法,从内容到形式都有明显的变化。
根据新办法,山东公司反违章工作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奖罚并举”的原则。要求各级领导从自身做起,带头履行责任,带头执行规程。同时要广泛动员,充分调动每位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人人参与反违章。新办法规定,山东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都要成立反违章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生产运行、电网建设、经营管理、农电管理四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按照专业管理分工,对反违章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本专业反违章管理工作作出评估、分析,向领导小组提出持续改进建议。
新办法规定,对违章的处理由“以罚为主”转变为“奖罚并举、以奖为主”,强化建立完善的违章考核机制。对违章的查处不再是“当场兑现”,而是借鉴交通违章处理办法,对发现(查出)违章者加分、对违章者罚分,采取查禁违章累计积分的方式进行奖励和处罚。
查禁违章的目的是根治违章,需要全体员工的积极参与。老办法中重“处罚”的管理理念,影响了部分员工参与反违章的积极性,甚至造成上下之间、相互之间、管理人员与一线人员之间、监督体系与保证体系之间关系紧张。为消除员工查禁违章的思想包袱,新办法更加强调奖励,强调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员工主动安全意识,教育员工不违章,鼓励员工自觉反违章。
新办法将《违章示例》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违章,使违章行为的界定更加清晰、明确、详细。10条严重违章是“红线”,一旦触及,除对责任者进行经济处罚外,同时累计罚分。新办法还将县公司反违章工作纳入省公司统一管理,由各市公司按照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加强反违章“短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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