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煤矿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及技术素质,防止再次发生事故。2009年3月25日至29日,湖北煤监局在武汉举办了2008年度全省事故煤矿矿长培训班。省安监局、湖北煤监局局长詹才泳到会讲话,湖北煤监局副局长黄加训亲自为学员讲课。70名煤矿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针对2008年全省煤矿事故特点,紧密结合实际,聘请有关专家讲授了煤矿采掘工程质量和加强顶板管理的要求;矿井“一通三防”及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等方面的知识;对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分析和点评;近两年发生两起以上事故的煤矿矿长在培训班上反思了本矿事故多发的原因、教训以及应采取的措施。培训结束后进行了考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会议分析了全国、全省的安全生产形势,詹才泳要求煤矿矿长一定要有责任感,对矿工要讲感情,要做到“三个负责、三个对得起”,即对从业人员负责,对得起矿工兄弟;对国家和社会负责,对得起党和国家;对自己和家庭负责,对得起自己和亲人。他要求,当矿长要有一点志气,要有一点本事,要做出一点业绩,扎扎实实做好四件事,即把责任体系搞明确,把硬件设备搞过硬,把管理搞规范,把培训教育搞到位。要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服从监管监察,支持配合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工作,力争不再发生事故。
黄加训副局长从理论、技术、管理等多角度,对2008年荆门市李家洲煤矿“5•7”透水事故和秭归县大块田煤矿“7•31”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等两起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图文并茂的全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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