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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全面开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中广网哈尔滨3月13日消息(记者乔仁慧 通讯员战勤)为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黑龙江省公安厅决定于3月2日至9月20 日,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对象是所有在用和在建的高层、地下建筑。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是,地下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公众聚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高层建筑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是否运行正常;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在建工程的临时消防供水是否正常可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黑龙江省公安厅要求,各地要对照整治范围与重点,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消防、治安部门的机关民警和基层消防大队(科)、公安派出所、消防中队、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等力量,对辖区的高层和地下建筑逐一排查。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依法下达法律文书,依法予以处罚,督促有关单位逐一整治、销案。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要书面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研究解决。要针对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完善灭火救援预案,逐一进行实地演练,加强灭火救援组织指挥,落实安全防护和战勤保障措施,切实提高处置高层、地下建筑火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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