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承德市安监局抓住节后复工生产、许可证申办、延期、变更审查、日常执法监察等各种时机,全面开展矿山企业救护服务协议签订工作。各县区安监局结合实际认真督促并积极组织,各市级矿山救护队主动出击,认真与服务范围内矿山企业签订救护服务协议,协议签订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三支市级矿山救护队共签订救护服务协议725份。但受多种因素制约,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滞后。
为进一步发挥矿山救护队在及时发现和消除矿山企业存在的重大隐患,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因基层监管人员少、力量弱导致监管、监察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上的作用,今年,把矿山救护队是否认真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作为否决项,对不履行协议规定,不按要求认真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的,取消其签订救护服务协议资格,以此督促矿山救护队加大服务力度,切实履行协议,认真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更好地发挥自身作用,推动企业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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