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09年重庆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重庆市人民政府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煤矿安全、安全检查督查、安全监管支撑体系建设、安全执法保障体系建设等全市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列为19类51项,并明确了每一个子项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厅(渝办发〔2009〕45号)下发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同时《重庆市2009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规定,对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年度考核—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占60分(标准分为100分),对市级部门的考核—全面完成市政府部署的安全生产重点任务。
目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正全力以赴制定工作方案,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以确保本地区本部门年度重点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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