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快报讯 2009年2月18日,威海市政府修订下发了《威海市校园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全市20个部门被列为保障学校安全的成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威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规文件,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由威海市教育局牵头对原校园安全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涉及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社会安全类等方面科学系统的应急预案。成立了威海市校园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由市教育局、公安局、卫生局、财政局、地震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气象局及保险机构等20个部门组成。
据了解,新修订的预案进一步规范了校园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程序,详细列出了20个部门各自的职责分工,当校园安全事件发生后,各部门要迅速响应、快速行动,及时妥善处置突发安全事件,实现共同监管学校安全的目的。新修订的预案还进一步加大了奖惩力度,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