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7日下午,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就2008年自治区安全生产热点问题答记者问。
发布会就社会关注的“1.2”德汇火灾事故全区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落实、“8.12”、“12.2”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情况、2009年中央确定为“安全生产年”等问题进行了通报,2008年“1.2”德汇火灾事故发生后,自新疆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在全区先后开展了严查彻改火灾隐患、奥运消防安全保卫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三个专项行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火灾形势稳中有下降。2008年,全区共检查社会单位41528个,发现火灾隐患44842处,整改44690处,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1215家,拘留60人,行业部门吊销相关证照172个,有效消除了一大批危及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社会单位火灾隐患存量大幅下降。各级党委、政府,综合运用经济、行政、舆论、法律等手段,通过挂牌督办、联合执法、专项指导等形式,大力整治隐患问题,确保了2008年排查出的84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全部在奥运会召开前整改完毕,其中包括乌鲁木齐市热比亚大厦、华峰西部大酒店、食品大厦等24家政府挂牌督办的老大难隐患单位得到彻底整改销案。
2008年新疆自治区发生了“8.12”、“12.2”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两起事故发生后,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事故调查领导小组,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监察对象的责任,既维护了行政纪律,又保护了被调查人的合法权利。经对“8.12”事故进行全面认真的调查和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案件审理,对相关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建议。对4名已涉嫌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人员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国家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1号令),对11名行政管理责任人员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009年是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安全生产年”,按照国家要求和自治区的安排部署,2009年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是: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一次死亡3-9人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把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范围内。2009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5%,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到0.60,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到7.66,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到9.57,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 1.5。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求,以更加严厉的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基础建设,扎扎实实做好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现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推动自治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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