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10日电 2009年2月9日即元宵节当晚,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中央电视台新址在建附属文化中心工地发生火灾。十日下午,中央电视台在其官方网站表示,就在建新址配楼发生火灾真诚道歉。
央视消息说,2月10日上午,经北京市消防局调查证实,这次火灾是由于工程项目业主管理单位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未经请示批准,擅自雇佣人员,违规燃放烟花酿成的。
据悉,元宵节火灾造成文化中心外立面受损严重,大楼西、南、东侧外墙时候材料过火。火灾未造成主体结构的损坏。由于大楼的装修刚进入尾声,灭火设施不完善,因此施救高度只能达到九十八米,因而造成当时灭火困难。
央视表示:“火灾给国家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中央电视台深感痛心,给周边群众造成交通拥堵和生活不便,中央电视台表示真诚的道歉。”“此次火灾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中央电视台将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好后续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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