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全生产网讯 继半个月前浙江首次向社会集中公布安全事故责任企业名单后,日前,浙江省安监局又出台《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对积极督促引导企业建立安全诚信机制的做法提出具体内容。
《要点》指出,2009年,浙江将积极督促引导企业建立安全诚信机制,规范安全生产自律行为,建立安全生产公告公示制度,及时公开企业安全生产基本信息,保障企业内部员工及周边公众对企业安全生产有关情况的知情权。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将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形成社会对“黑名单”企业的舆论监督和行为制约,促进企业建立起安全生产诚信机制,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为将安全诚信机制付诸实施,在2009年1月20日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安监局首次向社会集中公布安全事故责任企业名单,12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企业和14家发生两次以上(含)死亡事故的责任企业被“上榜”公布,引起各界较大反响。
浙江省安监局副局长吴更安指出,对列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企业,希望具有资质行政许可的管理部门以及信贷、保险等部门要采取措施进行严格监管。浙江省今后将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企业,通过社会的监督来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引导督促企业建立安全诚信机制。(记者 于倩 邹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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