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口区为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提升虹口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和实效,出台了《虹口区安全生产应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了应急资金主要用于本区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等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以及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公共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工作。
《办法》要求申请使用应急资金实行“一事一报”制度。有关单位申请使用应急资金的,应填写《虹口区安全生产应急资金使用审批表》,经区安委办审核后,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办法》明确了应急资金由区安委办负责依法管理,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委等部门负责对应急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违反法律规定和财务制度,挤占、挪用应急资金的,依法严肃处理。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蓝泽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