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省政府成立由2名副省长领导的“打非”领导协调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各市、县(市、区)政府和乡镇政府、村委会都成立了相应机构,负责“打非”工作,逐级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打非”责任。
二是从现在开始到正月十五,在全省开展为期30天的集中“打非”专项行动。对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员指定专人负责,采取包村、包户、包人等方式进行监管和检查,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尤其是要落实基层派出所和村委会的监管和检查责任,对废弃的厂房、出租和闲置民房、中小学校舍,要逐一明确责任人,每3天至少检查一次。对因检查不力而继续私自生产或发生事故的,一经发现,要追究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基层派出所的责任。
三是各级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形成高压态势。公安部门要发挥主力军的作用,牵头负责“打非”工作,要组织基层派出所和驻片民警,入村、入户、入室进行重点检查,始终保持对“打非”的高压态势。安监部门要发挥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形成长期稳定的“打非”工作机制。工商、质监、交通部门要认真履行各项监管职责,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取缔无证非法生产经营业户,没收非法产品,加强烟花爆竹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供销部门要抓好本系统批发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各新闻单位在春节前后,要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安全和“打非”工作的宣传力度,对宣传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的公益广告要免收费用,要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四是在抓好“打非”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对合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以治理“三超一改”和“三违”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不留死角。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严禁使用氯酸钾等违禁药物。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压缩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并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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