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南省政府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省安委会下发《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安委办下发《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和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大检查的通知》,决定由省安监局牵头,组成由省安监局、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国土厅、省环保局等领导分别带队的九个工作组,于9月23日至28日对全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和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大检查。重点检查内容,一是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化学品和尾矿库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情况;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监管力量配置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情况;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事故查处情况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履职情况。二是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安全投入保障及应急管理情况。三是各地区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对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