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4日,中国安科院与国家能源集团共同编制的14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标准(以下简称“体系建设标准”)正式发布实施。
体系建设标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贯彻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在深入挖掘和提炼国家能源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构建理论方法和实践经验,建立既具有国际通用性、又具有中国化时代化特征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国家能源集团目前确定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标准“1+1+9+3”架构,即:
——第1部分:总体规范。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设要求,以便企业能够有效和高效地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2部分:术语。为本系列标准提供术语,帮助使用者理解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素的核心内容。
——第3部分:井工煤矿。明确井工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设要求。
——第4部分:露天煤矿。明确露天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设要求。
——第5部分:火力发电。明确火力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设要求。
——第6部分:水力发电。明确水力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设要求。
——第7部分:新能源发电。明确新能源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设要求。
——第8部分:化工。明确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设要求。
——第9部分:铁路运输。明确铁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设要求。
——第10部分:港口运输。明确港口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设要求。
——第11部分:航运。明确航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设要求。
——第12部分:煤炭洗选。明确煤炭洗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设要求。
——第13部分:机械制造与维修。明确机械制造与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设要求。
——第14部分:氢能。明确氢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设要求。
其中,总体规范是国家能源集团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体系建设系列标准的核心和基础,对子标准起到引领、规范作用。子标准是煤电化运等产业遵循生产过程规律对总体规范的细化和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