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召开的2021年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强调,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要破难题、见实效。
会议指出,对应急管理部门来讲,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是必须扛起的重大政治责任,是必须履行好的核心职责。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的基础仍然薄弱,形势复杂严峻,既有存量风险又有增量风险,城市高风险和农村不设防的安全状况没有根本改变,重点行业领域的高风险特征没有根本改变,事故隐患大量存在的现状没有根本改变,外部环境深刻复杂的新问题新风险又不断增加。
——解决责任不落实的难题。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要细化具体,推动地方层层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履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巡视巡察内容,把安全生产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要具体明晰,对模糊地带要按照中央精神、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地实际提出解决办法,对职责交叉、联系紧密的领域和环节“共进一步”,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防止事前事中出现监管盲区、事后甩锅推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激发内生动力,既要严格管理又要优化服务,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和影响企业安全生产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的形势下,要创新方法手段,对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指导服务,确保管到关键处。
——解决源头风险管控不到位的难题。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要求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切实管住源头。要强化安全准入,涉及高危行业领域的国土规划、产业布局、项目审批等,要推动建立安全联合审批制度,防止把关不严埋下新隐患,尤其是中西部地区要严防已淘汰的高风险产能异地转移、风险转嫁。要提高安全设防水平,要在具体化上下功夫,找出具体设防点,运用法治的、行政的和市场的手段,引导推进升级改造。要在标准规范上下功夫,系统梳理和完善不适应安全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研究完善重点行业领域标准,完善重要设备设计标准。要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施矿山智能化发展规划,深入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考核。
——解决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在提升队伍能力上要有新突破,从思想认识上解决不想查、不敢查的问题,从工作作风上解决不认真不深入查的问题,从专业精神上解决查不出的问题。在精准执法上要有新突破,要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持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在科技信息化手段运用上要有新突破,建立全国统一的应急管理监管执法信息平台,不定期开展网络巡查执法,加快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数据库。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整治不能等同于一般化的安全大检查,要着眼于“两个根本”,运用系统观念,防控重大风险,破解基础性、源头性、制度性等突出问题,加快突破爬坡过坎期和瓶颈制约期。一定要把本地区、本领域最大风险排出来,把防范控制的底线划出来,把有力管用的措施拎出来,深入推进危化品、煤矿、消防、非煤矿山、工贸、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Munro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