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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办第一督查组就督查情况与云南省政府交换意见

  •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25日
  • 作者: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 来源: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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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4日上午,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王显政为组长的国务院安委办第一督查组就2月19日至24日期间对云南省放假与停产检修煤矿节后复产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与云南省政府交换了意见。

  在云南督查期间,督查组听取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分两个小组分别到曲靖、红河两市(州),富源、宣威、罗平、弥勒4个县(市),白龙山、后所、田坝、羊场、小龙潭5个国有煤矿,树根田、篆长、七公里、拖白4个乡镇小矿,检查放假与停产检修煤矿开展复产验收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查看了滇东电厂、小龙潭电厂的煤炭库存情况和曲靖铝厂安全生产状况;了解了曲靖市、红河州遭受雨雪冰冻灾害的情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王显政

  督查组认为,云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常务会议,研究煤矿安全生产工作。2007年,云南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分别下降22%和7.7%;较大以上事故得到了有效遏制,同比分别下降30.1%和40.0%。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完成较好,亿元GDP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死亡率四项指标分别下降0.7%、2.6%、5.0%和7.9%,均低于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数。在煤矿方面,2007年云南省在产煤7755.2万吨、同比增长5.7%的情况下,煤矿发生事故138起、死亡200人,同比分别下降23.8%和33.1%;煤矿百万吨死亡率2.59,同比下降2.6%。

  特别是近期云南省出现了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云南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灾救灾决策部署,组织开展煤矿复产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努力确保电煤供应;严格复产验收标准,依法组织煤矿企业严格有序恢复生产;以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契机,抓好节后和"两会"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同时在督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有些地区煤矿复产验收工作方案需要进一步做实、做细,有的地区未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进行落实的问题;一些地区或企业的实际原煤产量高于核定生产能力的问题较为突出;煤矿企业没有制定停电应急预案;隐患排查工作还有死角,个别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执行不到位。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地方政府及煤矿企业反映的问题,督查组建议:要高度重视春节放假、停产检修煤矿复产验收工作。各级煤矿安监机构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深入煤矿,摸清本地区开工检修煤矿情况,积极指导煤矿制定复产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督促煤矿建立安全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培训从业人员和排查治理隐患等各项工作,做好煤矿复产验收;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精神,认真分析全省煤矿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夯实基础,突出重点,落实好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任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会同煤矿安监机构应加强对煤矿生产能力的动态管理,进一步深化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严防超能力生产;充分发挥国有煤矿企业在管理、装备、人才、培训等方面的优势,支持国有煤矿企业收购兼并或整合小煤矿。要支持受灾煤矿灾后重建工作,云南省一方面举全省之力、全力以赴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的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

  云南省副省长和段琪表示:督查组反馈的意见非常全面、具体,提出的问题很有针对性和必要性,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一一落实。下周二云南省将召开全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3月初将召开煤炭工业发展会议,借此,对督查组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将逐条逐条认真贯彻。

  督查组成员及云南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胡少飞)

云南省副省长和段琪

云南省煤矿安全监管局局长邹立生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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