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应急管理部会同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召开全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基本民生保障的要求,部署受灾群众今冬明春基本生活保障和救助工作,推进灾害救助与民政救助工作的衔接配合,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应急管理部副部长郑国光、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救助工作。切实安排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特别是重点做好今冬明春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安全、温暖过冬过节,对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救助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投入、严格程序标准、加强跟踪督导,确保春节前将中央和地方各级安排的冬春救灾资金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同时,要加强应急管理部门与民政部门工作衔接配合,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更加全面、充分保障。
会议强调,当前已是寒冬,部分地区出现大范围降温降雪天气,地震、山体滑坡等灾害时有发生,灾害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各地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毫不松懈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下一步,应急管理部将会同财政部,尽快下拨2019-2020年度中央冬春救灾资金,全力支持各地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应急管理部、民政部和财政部相关司局和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省、市、县应急管理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通过会议视频系统参会,安徽、湖南、四川、甘肃4省应急管理厅做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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