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公布了2017年第三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涉及158家生产经营单位和169名责任人员。
据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纳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的158家企业,主要包括: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瞒报事故的;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下达整改指令后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超层越界开采的;事故发生后故意破坏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的等8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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