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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新闻发布会实录

  •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6日
  • 作者: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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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新闻发布会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华山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统计司司长苏洁

  

 

  国家安全生产监察专员、总局新闻宣传与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占科主持新闻发布会

  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新闻发布会实录

  2017年12月5日下午2:30

  发布人:

  孙华山(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 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统计司司长)

  主持人:

  杨占科(国家安全生产监察专员、总局新闻宣传与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杨占科: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下午好。今天是12月5日,全国第一个安全生产宣传周活动进入第5天。根据安委办通知要求,要在宣传周期间集中公布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终身行业禁入人员名单。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主要就是通报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介绍“五个一批”典型案例和第三批联合惩戒黑名单情况,并回答各位记者的提问。

  首先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嘉宾。我们今天有幸邀请到的嘉宾:国务院安委办副主任、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华山同志;总局新闻发言人、统计司司长苏洁同志。现在首先请华山同志通报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孙华山: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从今年7月到10月,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务院领导同志亲自进行动员部署,多次作出重要的指示批示,并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指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制定方案,突出检查重点,狠抓大检查各项任务的落实,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了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总体来看,这次大检查在以下六个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落实了“五个一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依法严惩一批、治理整顿一批、关闭取缔一批、联合惩戒一批、问责曝光一批的“五个一批”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深入基层企业,严肃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检查期间,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6.7万起;排查治理隐患547.2万项,隐患整改率94.75%,其中重大隐患3.2万起,整改率87.7%;关闭取缔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3.1万家;联合惩戒严重失信企业1429家;问责曝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人员7441家、2614人。我们今天开这个发布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集中公布108个不同行业领域具有典型意义的“五个一批”案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也将分批分类曝光一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典型案例。

  二是强化了监管执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强化现场检查执法,对重大隐患和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大检查期间,全国共组织各类检查执法组97万余个,检查各类企业435.3万家次,停产整顿企业6.3万家,罚款28.1亿元,追究刑事责任人员3543人。其中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次数同比分别上升96%、61%、53%、97%。

  第三方面的成效是推动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通过严格的监管执法和持续的督促检查,有力推动了各类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的自觉性、主动性。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3000多万家企业组织开展了自查自改,排查发现了一大批问题隐患。对自查和政府部门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大部分企业都严格按照“五到位”(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同时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技能培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是制定了一批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深入检查、大力整改隐患的同时,针对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推进改革创新,加强源头治本,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性政策措施,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国28个省(区、市)和22个部门已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一些省份将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纳入地方法规条例,重新修订了部门“三定”规定。安全监管总局研究制定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40项制度措施,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和制修订法规标准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五是创新了大检查方式方法。对各地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全过程考核,有力推动大检查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了三轮督导督查,对发现的所有问题隐患印发督办整改通知,推动解决了一批长期未能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方法开展检查,充分发挥了市场机制作用,组织第三方机构、专家、媒体和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工作实效明显增强。

  六是促进了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据统计,开展大检查以来的7至11月,全国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9.1%和24.1%,较大事故分别下降22.2%和23.0%,重特大事故分别下降38.5%和54.0%。今年1至11月,全国事故总量、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同比实现“三个下降”,其中事故起数同比分别下降26.9%、13.6%和17.9%,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0.6%、13.7%和35.3%,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奠定了扎实基础。

  同时,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也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部分地区特别是一些基层对开展大检查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组织领导不够,部署推动不力,检查不够深入,工作不到位;地区之间、部门之间、企业之间工作开展不平衡,“上紧下松”和“政府热企业冷”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地区、企业问题隐患整治不彻底,存在一查了之的现象,全国仍有近4000项重大安全隐患尚未完成整改;监管执法存在宽松软的问题,有些基层监管部门重检查轻执法、只检查不执法,或者处罚偏软偏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现象仍较严重。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安全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也有一些行业领域发展方式落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法制不健全不适应等因素。我们还将认真总结、深入剖析,采取强有力的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一是严抓问题整改。紧紧抓住大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列表对单,明确整改落实的责任单位、人员、时限、措施,严格实行闭环管理、整治销号制度,持续督办,确保实效。

  二是严抓跟踪复查。对于已经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要加强跟踪治理,强化现场管控,严防死灰复燃,严防明停暗开、假停假改,严防整改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

  三是严抓责任落实。要强化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要厉行问责;对因整改不彻底、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这里也希望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巩固安全大检查成果。谢谢大家。

  杨占科:下面请苏洁同志介绍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五个一批”典型案例的有关情况。

  苏洁: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好!刚才华山同志已将大检查期间落实“五个一批”取得的成效作了介绍。下面,我把各地区报送的“五个一批”基本情况做一个通报。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6.7万起,这些行为违法违规行为主要体现在无证或证照不全非法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为追求利益赶工期、抢任务、抢进度;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三违”“三超一疲劳”等有法不依、有规不守、有章不循的违法违规的行为。

  二是排查治理重大隐患3.2万项。这些重大隐患主要表现在矿山企业超层越界开采,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材料或工艺;危化企业“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防静电、防火、防雷设备设施缺失或者失效;特种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等。

  三是关闭取缔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3.1万家。这些企业主要表现为安全基础薄弱、安全防护设施严重不足;有的在已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强行组织生产;证照不全、过期;拒不执行监管部门下达的停产指令擅自从事生产等。

  四是问责曝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人员,单位达到7441家,有关责任人达到了2614人。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事故连续发生,造成非常严重的社会影响;一些部门执法人员不敢担当,缺乏法律意识和责任感,对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

  五是各地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这类企业达到了1429家。这些企业的失信行为主要表现在无视法律法规、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整改情况下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

  同时,今年9月以来,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先后有32个省级安全监管监察局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的2个司局审核报送联合惩戒“黑名单”企业158家、涉及责任人员169人。对纳入本批联合惩戒“黑名单”企业及其相关人员信息在向社会公告,并向全国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相关部门推送,实施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从各地区集中上报的“五个一批”案例中,依照要素齐全、事实清楚、依法依规、有理有据的原则,选取了一批不同行业领域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发布会后,大检查办公室将会同有关方面向新闻媒体集中发布,切实起到“曝光一批,警示一片”的效果,进一步扩大警示和震慑作用。

  谢谢大家!

  杨占科: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每位记者提一个问题,在提问题之前请自报所在媒体名称。

  人民日报记者:国务院安委会过去也组织过安全生产大检查,但从未通过专题新闻发布会的方式对外公布,请问华山局长,这次为什么这么做?

  孙华山:这次举办专题发布会,通报了大检查、“五个一批”典型案例和第三批联合惩戒“黑名单”相关情况,主要基于三点考虑:

  一是巩固提升大检查成果。自开展大检查以来的7至11月,围绕着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环境,开展了四轮检查,八月份是各部门各地区的深度检查,九月份主要是安委会组织综合督察,十月份我们安委会办公室又组织了“回头看”,时间跨度比较长,层次也比较多,效果也比较好。一方面,我们在大检查中发现了各地各行业各部门的许多好经验和好做法,我们觉得应该进行总结、提炼、固化,为以后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另一方面这次大检查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刚才我在通报里面已经说了。大部分隐患已经整改,但还有一部分隐患没有得到彻底整改,如重大隐患还有近4000多项。对这些隐患我们要进一步跟踪、督促各个企业认真严格整改,同时也希望媒体来监督,巩固大检查的成果。

  二是持续强化监管执法。现在我们到企业去,不像以前检查发现问题了说一说就完了,而是对发现的问题必须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推动安全生产科学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要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框架下,做到依法治安,我们希望通过总结持续强化安全监管执法。

  三是大力推进企业安全诚信制度建设。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守信誉,一旦违法必遭处罚,要在安全生产领域积极营造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让企业知道一旦违法必将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我们这次公布第三批“黑名单”,这次公布的数量是前两批的总和,力度大大提升,就是要向社会向企业发出一个信号,安全生产的诚信制度建设是持续的,是越来越强化的,从而让企业守法、尊法,做好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央视记者:今年的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有什么新特点、新变化?

  孙华山:今年大检查有五个特点:一是执法式大检查,前面我提到了一点,执法式大检查就是碰到问题不能绕着走,不是说说而已,必须依法依规严格执法,严格处罚。今年大检查执法数量大大提升,尤其事前处罚大大提高,以前处罚在发生事故发生后,今年的大检查就是在没有发生事故时、你存在安全隐患、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等,都要处罚,我们发现问题马上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是积极推进执法的规范化。以前查什么、怎么查,查出问题怎么办,我们各地各个行业各个部门各个地区,它可能是把握的尺度或者采取的力度不一样。这次大检查各个领域都事先制定了规范化的内容,表格化的检查,到哪个企业检查什么类型的矿山、化工、化工,我们规定你去查什么,怎么查,查出问题怎么处理,积极推行了执法规范化。

  三是引入了考核机制,我们首次对大检查工作进行考核,把各地的推动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大检查期间的事故情况都纳考核,并将对省级政府的考核纳入了年终考核,占10%的比重。这大大推动了大检查工作的落实,是一个机制创新。

  四是效果明显,大检查期间事故总量大幅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像10月份没有发生重大事故,这是历史上基本上没有的。

  中央广播人民电台:现在有没有典型案例里发现共性的问题?

  苏洁:这次将要公布或者集中公布的一批案例我们也初步的做了一些归纳,主要集中反映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这些案例表明所发生的问题都暴露了当地有关行业部门以及有关的企业还没有把安全生产工作的摆到真正的重要的地位上来,有的重视只是体现在一些口头上,特别是把安全生产与发展地方经济,经济效益发生矛盾的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的态度还不够坚决,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这样错误的思想仍然比较突出。

  第二个比较普遍的问题是,一些企业安全法治意识还很不强,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建设的自觉性不高,特别是没有经过“三同时”审批,没有经过安全的验收合格,没有证照,证照不全、证照进行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还屡见不鲜。有的抗拒执法,假停产、假整改。

  三是一些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不到位,执法不严格,由此导致一些重大安全隐患以及一些非法违法的行为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有的以影响地方发展为借口,对一些非法违规企业和项目视而不见,个别执法人员也有和企业一起弄虚作假,应付上级督察检查这样一些行为。

  四是很多企业规模小、规章不健全、生产工艺落后、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比例不高,我们现在从业人员整体安全素质不高的现实。针对这样的问题,各地区各部门也将针对这些问题加强综合治理,继续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的法治治理水平不断的得到提升。

  中国日报记者:现在已经到了年终岁尾,岁末年初往往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请问安委办将采取哪些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反弹?

  孙华山:的确如你所说,每年岁末年初都是事故的高发期,当前已进入深冬季节,极端天气增多,风干物燥易发火灾事故,天寒地冻易发交通运输事故,还有一些化工企业、一些管道企业温差大、温度低了以后管道、阀门容易冻裂、容易泄露,泄露后容易导致爆炸。针对这个情况,采取怎样的措施,尤其是防止安全大检查以后出现事故反弹,这是非常重要地工作。我们打算从五个方面着手:

  首先,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还没有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抓住不放,我们分解到各个地区各个行业,要求落实责任,跟踪督促,严格整改,把已经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危险必须清除、排除掉。

  二是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各个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必须落实到位,我们将加大暗查暗访力度。近期北京、天津发生火灾事故以后,地方党委政府采取很大的力度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制度,通过强力监管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让企业认真地的去查,认真的去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这个时候责任必须落实,不能有松懈。

  三是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我们正在开展危化品全面综合治理,消防方面近期安委会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烟花爆竹到了销售和燃放的高峰期,怎么做好燃放、运输监管,这些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都要持续深化。

  四是要提升应急救援的能力。我们始终坚持生命至上,科学救援这个理念,用提升我们的救援的能力和水平来防范重大事故的发生,这里面我们今年有好几起成功的经验,10月18日辽宁阜新的煤矿事故,当时83人被困,我们调用最强的力量全力施救,全部救出。前几天在广东发生沉船事故,两个船发生碰撞以后,12个人被卷入到船底下去了,经过全力的搜救,避免了一次重大事故。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这也是我们防范重特大事故的有效途径。

  五是要构建制度、监管、科技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第一,制度包括法律、法规、标准,企业要严守法律法规,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标准条件来开展生产,这是安全准入条件。这一周是我们的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我们正在不断修订完善安全生产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存在什么问题我们解决什么问题。第二,强化监管,要用严格的监管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科学监管、规范监管和严格监管,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是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动力。第三,科技,科技是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随着中国在信息化、智能化、智能制造这些领域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领域高危岗位、高危行业必须首先把人换下来,用机器来换,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的本质,本质安全水平的提升。

  杨占科:最后一个问题。

  “北京时间”记者:近期发布“黑名单”是贯彻企业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的具体体现,除了对失信企业的惩戒措施外,安委办有没有考虑采取一些激励措施呢?

  苏洁:您关注的问题是目前我们非常重视的一项工作,随着我国即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涉及到我们每个人和整个社会的进步,安全生产的诚信体系建设也是整个国家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目前“黑名单”实施情况来看,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诚信体系建设正在摸索经验阶段,是在进一步规范当中,我们现在感觉到不仅要对失信的企业严查、严处,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同时另一方面对于守信的企业也要给予适当的激励,怎么样激励呢?我们首先讲还是要在制度层面加强建设,目前总局也正在抓紧会同有关方面在研究制定关于对守信企业联合激励的备忘录,同时加快研究制定联合激励的具体实施办法,今后将要形成安全生产诚信“红名单”,鼓励企业依法依规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确保我们安全生产的一个良好的状况。谢谢您的提问。

  杨占科: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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