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上午11时许,深州市区某游泳馆屋顶起火,消防大队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同时向上级报告,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市公安局领导赶赴现场指挥,经2个小时全力救援,大火被扑灭,火灾造成游泳馆损失31000余元。
为迅速查明火灾原因,深州市公安局责成消防大队和深州镇派出所成立调查组,对游泳馆火灾事故展开调查处理。经查,该起火灾事故系游泳馆雇佣工人在焊堵屋顶水罐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引燃聚氨酯泡沫继而蔓延成灾。目前,违法行为人霍某某因涉嫌过失引起火灾被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同时,对发生火灾的游泳馆及相关责任人依法立案处理,调查处理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公安消防部门将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双违”整治行动,在全市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坚决杜绝各类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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