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黑龙江省纪委发布通报,对鸡西市鸡东县裕晨煤矿“9·13”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中鸡西市委、鸡东县委及有关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由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负责调查处理。
通报指出,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经省委常委会批准,决定对相关党组织及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责令鸡西市委向省委作出书面检查,对鸡东县委在全省通报;给予鸡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洪祥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鸡西市委常委、鸡东县委书记王兆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鸡西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魏丙新诫勉谈话。
通报强调,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问责机制,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各级党委、纪委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党中央和省委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落实不力、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重大隐患不认真整改的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予以严肃问责;对安全生产领域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监管执法中的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今年9月13日,鸡东县裕晨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人遇难、8人受伤,估算直接经济损失1031.53万元。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esafety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