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报金属非金属矿山汛期
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
4家企业进行停产整改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日通报了金属非金属矿山汛期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汛期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督查组随机检查了河南、辽宁和江西3省18座矿山和10座尾矿库。检查中发现,被检查矿山、尾矿库存在监测监控系统缺失、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通报要求,存在事故隐患的15座矿山和9座尾矿库进行限期整改事故隐患,并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4家企业进行停产整改,分别是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州分公司头道沟赤泥库、丹东丹银矿冶有限责任公司金矿、丹东凤银矿冶有限责任公司金矿和方园(德安)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尖峰坡锡矿。
通报要求,被检查企业所在地安全监管局要督促被检查企业限期整改事故隐患,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同时要举一反三,持续深入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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