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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发布201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6日
  • 作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
  • 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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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7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安排,现将201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10月28日至29日。

  二、报名时间:7、8月份,具体时间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安排为准。

  三、报名条件: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87号)、《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3〕1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执行,其中部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新修订、新公布的为准。

  五、考试科目和成绩有效期保持不变,暂停考试年份(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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