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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印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知识考核内容

  2月13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等的通知,对申请办理安全许可证及安全许可证延期的企业要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确定的重点内容,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考核未通过的,不予办理相关企业的安全许可证。同时给出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第一版)、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第一版)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提升专业知识培训重点(第一版)。

 

关于印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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