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统计司司长苏洁出席新闻发布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规划科技司副司长孙文德出席新闻发布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一司副司长、海油安办副主任薛剑光出席新闻发布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监察专员杨占科主持新闻发布会
例行新闻发布会现场
例行新闻发布会现场
杨占科:
各位朋友,各位同事,上午好:
首先,代表我们在座的给大家拜个年,祝大家鸡年吉祥、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总局党组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特别是党十八大以来,总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把宣传思想工作作为党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着力在提高全民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上下功夫。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引导为主的方针,以高度的责任感投身加大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着力筑牢安全生产红线,切实讲好安全生产故事,安全生产新闻宣传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充分发挥了新闻宣传在发布政策、传播知识、引导舆论、凝聚共识、服务大众、推动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此,我们深表感谢。
根据总局领导要求,今年的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工作将采取四种形态:一是重要发布。由总局领导出席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一年至少两次,其中,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同志至少出席一次。二是例行发布。一月发布一次。三是专项发布。通过做客新华网、人民网、央广“今日我值班”等形式发布。四是随机发布。包括出台重要政策法规、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等,都将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切实做到所有政策都实行发布、宣传、解读“三同时”;所有事故调查报告都向社会公开。希望新闻界的各位朋友继续给予我们大力支持。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总局新闻发言人、总局统计司司长苏洁同志,总局新闻发言人、总局规划科技司副司长孙文德同志,总局新闻发言人、总局一司副司长、海油安办副主任薛剑光同志。这三位同志都是新晋发言人,今天也是第一次以新闻发言人的身份和大家见面。希望大家支持。
首先,请苏洁同志致词。
苏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工作,春节过后,总局党组书记杨焕宁同志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2017年1月份及春节期间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进行了深入分析。从调度快报数据显示,2017年1月份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呈现稳中有降,特别是春节假期的安全生产事故为近10年来最少,实现了全年良好开局。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事故总量大幅下降。1月份,全国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174起、死亡1425人,同比分别减少715起、317人,分别下降24.7%和18.2%,环比分别减少2346起、1630人,分别下降51.9%和53.4%。其中,较大事故47起、死亡189人,同比减少9起、34人,分别下降16.1%和15.2%,环比减少5起、45人,分别下降9.6%和19.2%,特别是工矿商贸较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46.7%和36.5%;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二是多数行业领域事故降幅明显。1月份,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八行业、水上运输业和渔业船舶等5个行业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实现“双下降”,且降幅在30%以上;建筑业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0.0%和68.4%;煤矿、冶金机械等八行业、铁路运输业和渔业船舶等4个行业领域没有发生较大事故。
三是绝大多数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绝大多数地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有所下降,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江苏、福建、湖北、重庆、贵州、西藏、青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13个地区未发生较大事故。
四是春节假期安全生产形势实现近10年来最好水平。春节期间(1月27日—2月2日)全国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较大事故发生1起、死亡5人,同比减少5起、18人,分别下降83.3%和78.3%,为10年来最少;在春运客流量达到25.2亿人次的情况下,道路运输领域仅发生1起较大事故,也是10年来发生最少。
1月份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良好开局,保持了2016年安全生产“稳中有降”的基本态势(不论是年初发布的快报数据还是统计数据均反映出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呈现“稳中有降”)。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2016年全国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3205起、死亡43062人,同比减少3902起、1698人,分别下降5.8%和3.8%,发生较大事故749起、死亡2854人,同比减少60起、310人,分别下降7.4%和9.8%,发生重特大事故32起、死亡570人,同比减少6起、198人,分别下降15.8%和25.8%。其中煤矿发生事故249起、死亡526人,同比减少103起、72人,分别下降29.3%和12%,发生较大事故22起、死亡95人,同比减少13起、62人,分别下降37.1%和39.5%,发生重特大事故11起、死亡194人,同比增加6起、109人。但从一些方面看,1月份也出现一些需密切关注的情况,主要是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上升较多,煤矿发生了2起重大事故,在1月3日—24日22天内,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火灾等行业领域相继发生8起典型事故,特别是在1月24日一天内,相继发生了江西赣州市兴国县三美化工有限公司在卸载发烟硫酸原料时发生放热反应事故(造成2人死亡、49人住院治疗)和湖南岳阳市久盛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在试放鞭炮时引发店内烟花爆竹起火事故(造成6人死亡)。这些情况再次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不按规定违法违规操作以及部分地区、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也再次提醒我们,安全生产工作丝毫放松不得,必须从严要求。
杨占科:下面,请大家提问。
人民日报记者:春节过后,企业集中复产复工,势必给生产安全形势带来较大压力,对此,总局和相关部门有哪些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的部署?
苏洁:1月份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良好开局,既是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客观上讲也有元旦、春节假期很多企业停产停工等因素影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通过深入分析10年来的统计数据指出:虽然从规律上看,2月份是历年事故发生最少的月份,但今年2月份的安全生产压力相对于1月份及往年2月份将会陡增:一是据有关部门数据显示,今年以来经济形势回暖向好,流通领域能源产品需求持续扩大,煤炭等能源产品价格继续保持高位,企业复工复产较往年相比将会提前;二是今年2月份还有近半个月的春运,仍是客货运高峰叠加期;三是后天就是元宵佳节,集会、旅游、烟花爆竹燃放将相对集中;四是冬春季节交替在一些地区有可能出现极端天气等,这些因素都会增加今年2月份的安全生产工作压力。针对2月份安全生产特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部署了以下四项重点工作:
一是要求各地安全监管监察部要严把企业复产验收关,突出做好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制定并严格执行复工复产方案,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企业复产复工安全。二是积极配合国家发改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加强对春运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管指导,继续保持春运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不放松,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加大安全警示力度,确保春运后期交通运输安全。三是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切实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及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措施,制定和落实应急预案,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防范,确保元宵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四是国务院安委会将于2月中下旬组织16个考核组对省级人民政府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结合此次工作契机,迅速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各地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全国两会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中央电视台记者:重庆市金山沟煤业公司“10•31”瓦斯爆炸事故、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事故、内蒙古赤峰宝马矿业公司“12•3”瓦斯爆炸事故三起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进展如何?
苏洁:2016年四季度以来,相继发生了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矿“10•3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3人死亡)、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特别重大坍塌事故(造成73人死亡),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宝马矿业有限公司“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2人死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务院安委会及时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研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部署,马凯副总理,郭声琨、王勇国务院委员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提出了工作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迅速组织开展了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行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同志在内蒙古赤峰市宝马煤矿事故现场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深入扎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去年11月上旬开始,陆续派出多个暗查暗访组,分赴山西、黑龙江、辽宁、云南、贵州、四川、陕西、河南、湖北、宁夏、新疆等重点产煤省份,对煤矿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和暗查暗访;国务院安委会有关部门也迅速行动,组织开展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安全漏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起事故发生后,国务院依法依规成立了事故调查组,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同志任组长,监察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领导同志任副组长。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了事故调查相关工作。从目前调查情况认定,这3起事故都是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是可以避免的,是不应该发生的,有很多血的教训需要认真吸取和警示企业、警示部门、警示地区、警示社会。这3起事故暴露出的突出的共性问题,归结起来就是有法不依、有规不守、有章不循,一些关键环节、关键岗位人员工作极端不负责,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另外,事故中也暴露出相关政府和部门有关人员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政府相关部门在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盲区和漏洞、存在薄弱环节。
目前,这3起事故的现场调查均已基本结束,事故调查组正在对相关证据及材料进行审查审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讨论提出处理建议。下一步,事故调查组将继续以严肃认真、科学严谨、依法依规的态度,抓紧完善补充相关方面的调查,研究提出相关意见,汇总形成全面的事故调查报告,并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开,给遇难者家属、给全社会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提出了一系列工作目标,其中哪几项最艰巨,总局将采取哪些措施啃下这些“硬骨头”?
孙文德: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既是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重大举措,同时又是引领未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的纲领性文件,规划的内容可以概括为:补齐短板、提升实力、防范事故这12个字,《规划》提出到2020年事故总量显著减少,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总体目标,同时又提出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10%、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重特大事故起数下降20%、以及死亡人数下降22%等9项具体指标,这些目标指标既相辅相成又各有侧重,共同构成安全发展的基本要素、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应该说每一项目标都很重要,每一项都是硬骨头。
因此,总局党组高度重视并作出全面部署,将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围绕落实关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这条主线,狠抓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关键,下一步重点在推动落实《规划》提出的7大任务上下功夫:
一是构建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责任制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制度力量。包括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的全面责任,实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明晰各级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动建立各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执法责任和监管范围;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职业禁入制度等。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这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和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包括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立改废释并举的协调机制和执行效果评估制度,加快制修订一批社会关注、实践急需的法规标准;统一安全生产执法标志标识和制式服装,同时实行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和安全准入改革,推动同类审批事项合并审查,改革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办法,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制定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条件、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提高监管监察执法效能。
三是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重特大事故频发,是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最明显的短板,同时也是冲击群众安全感最突出的问题,只有扭住这个“牛鼻子”,才能找准穴位、事半功倍。要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道路交通、城市运行安全等17个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以及重大危险源,采取有效的技术、工程和管理控制措施,抓紧加快构建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切实降低重特大事故发生频次和危害后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是大力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这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关系亿万劳动者健康福祉。包括开展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普查,加大防治资金投入,推动企业建立职业卫生监督员制度,夯实职业病危害防护基础;突出作业场所高危粉尘和高毒物质危害预防与控制,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目录管理制度、重点是淘汰落后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卫生专项治理;同时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支撑网络,培育职业病危害防治专业队伍、建设全国职业卫生大数据平台。
五是强化安全科技引领保障,安全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是实现安全发展的根本保障。下一步要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统筹支持安全科技研发工作,推进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制定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指导意见以及国家安全生产装备发展指导目录,;在高危行业领域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进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的深度融合,加快构建全国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信息化“一张网”和大数据平台,建立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在线监测监控系统。
六是提高应急救援处置效能。应急管理是衡量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准,科学及时有序的施救可以最大限度化解危机、降低损失。下一步要健全先期响应机制;增强现场应对能力,特别是完善事故现场救援统一指挥机制,建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官制度;统筹各类应急资源,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
七是提高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这是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的基础性工作。包括深化安全生产理论研究,定期发布国家安全生产白皮书;将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构建系统的安全培训体系,建立高危行业农民工岗前强制性安全培训制度;广泛开展群众安全教育活动,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等建设,大力倡导安全文化。
为完成以上七项任务,《规划》确定了一系列重点工程、重大政策。提出包括实施监管监察能力、信息预警监控能力、风险防控能力、职业病危害治理能力、城市安全能力、科技支撑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文化服务能力等8大类80余项重点建设工程,强调加快完善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基础工作条件,改造升级企业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成一批煤矿灾害治理、危化品企业搬迁、信息化建设、公路防护工程等重大安防、技防工程。同时,明确提出要制定完善淘汰落后产能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整顿关闭、重点煤矿安全升级改造、重大灾害治理、烟花爆竹企业退出转产等10余项经济产业政策,推动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和企业多方共同积极参与的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等多项保障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安全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
中国安全生产报记者:关于2016年11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请简要介绍一下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进展情况?
孙文德:为深刻吸取2015年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2016年11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国办发〔2016〕88号,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3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该《方案》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全面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的系统性解决方案。
《方案》印发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相关媒体进行了大量宣传,先后被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政府网、央视网、中国日报等网络新闻媒体报道380余条,营造了浓厚社会氛围,这一方面体现了社会各界对抓好危化品安全的热切期望、期待,一方面也说明了开展危化品综合治理的现实迫切必要性。
《方案》中提出了10个方面40项任务,明确了部门责任,共涉及30多个部门,每一项都明确了牵头参与单位、治理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各部门、各地区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全面部署、积极推动,目前进展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均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也召开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对各级安委办、安监局做好综合治理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二是国务院安委办专门成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推进办公室,协调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三是各有关部门、各地区均按照《方案》,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制定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细化明确职责、治理内容、工作措施等要求,有关工作正按照计划积极有序推进。
经济日报记者:一月份矿山事故上升较多,不仅煤矿接连发生了两起重大事故,金属非金属矿山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也同比增加,请问原因何在?如何才能遏制这种事故反弹势头?
薛剑光:正如您所指出的,一月份矿山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上升。煤矿发生了2起重大事故,导致22人死亡,分别是:1月4日河南省登封市兴峪煤业有限公司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2人死亡;1月17日山西省朔州市中煤集团担水沟煤业有限公司重大顶板事故,10人死亡。金属非金属矿山发生了2起较大事故,导致7人死亡、4人受伤,分别是:1月16日辽宁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南芬露天矿车辆伤害事故,3人死亡、1人受伤;1月19日四川省康定县鑫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若吉金矿运输事故,4人死亡、3人重伤。
从宏观经济面看,近期煤炭和金属矿产品市场需求趋旺、价格攀升,在利益驱动下一些矿山在安全生产条件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仓促复工复产,以致酿成事故。从企业安全管理角度看,少数煤矿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突出、以整改隐患之名进行生产、没有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企业安全管理混乱;个别矿山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甚至谎报、迟报事故;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现象在一些煤矿仍然存在;“三违”现象在一些矿山企业普遍存在。
下一步,围绕遏制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上升势头,在煤矿方面,要对前一阶段安全检查、盯守情况进行梳理,今年全国“两会”后,对该依法关闭的、列入淘汰产能的、限期整改的和合法正常生产的煤矿,区分不同情况确定监管监察力度;要把小煤矿、老煤矿、单班下井人数多的煤矿作为重点进行检查,对灾害严重、隐患突出的煤矿严令整改,实行驻矿监管监察、专人盯守;要继续督促企业深入开展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积极支持参与去产能工作部署,重点推动9万吨及以下小煤矿淘汰退出。在金属非金属矿山方面,要突出抓好地下矿山采空区治理,继续推进尾矿库“头顶库”治理,加快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近期要强化矿山复工复产的检查验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决不允许复工复产;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复工复产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对所有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都将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对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还将依法依规追究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相关人员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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