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甘肃省安监部门通报了兰州格瑞热能动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8·05”车辆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对兰州格瑞热能动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处人民币30万元的行政罚款,对嘉峪关西部春光农产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处人民币50万元的行政罚款。
通报称,2016年8月5日,兰州格瑞热能动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嘉峪关西部春光农产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院内进行暖气检查井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过调查,事故原因是:施工单位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缺失。装载机司机安全意识淡薄,对施工现场安全确认不到位,在“基坑内有从业人员进行作业、基坑旁无防护措施”情况下驾驶装载机进行卸料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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