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1日电(记者 卢俊宇)记者从公安部消防局获悉,2016年,全国共接报火灾31.2万起,亡1582人,伤1065人,直接财产损失37.2亿元,与2015年相比,四项数字分别下降10.1%、16.7%、12.2%和14.6%。其中,较大火灾64起,同比减少4起、下降5.9%;未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火灾,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全年未发生一次亡10人以上的火灾。
冬春季节火灾多发,夏秋火灾发生率相对较低
从分月火灾情况看,由于春节在2月份,受节日期间用火用电多、燃放烟花集中等影响,该月为全年火灾最多的一个月,共4.3万起,其后基本呈逐月下降态势;9月份为全年火灾最少的一个月,接近2万起,不到1月份的二分之一;10月份后,随着气温降低、风干物燥等气候变化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火灾发生率逐渐增加,12月份达到2.2万起。
从分阶段数据看,冬春季节(1至5月和12月)共发生火灾16万起,平均每天879起,夏秋季节(6至11月)共发生火灾12.9万起,平均每天706起,冬春季节的火灾发生率比夏秋季节高24.4%。
东部和东北占比下降,中西部火灾占比有所增加
从分片区火灾的变化情况看,东部地区的10个省份共发生火灾6.7万起,占全国火灾总量的比重由2015年的39.5%下降到36.8%;东北地区的3个省份共发生火灾4.3万起,所占比重由15.3%下降到13.7%;中部地区的6个省份共发生火灾6.7万起,所占比重由20.6%增加到21.4%;西部地区的12个省份共发生火灾8.8万起,所占比重由24.6%增加到28.2%。
从较大火灾的片区分布看,东部地区最多,共发生24起,占35.9%;西部次之,为21起,占32.8%;中部为16起,占25%;东北为4起,占6.3%。
城市和农村火灾普遍下降
从分区域火灾的情况看,城市发生火灾9.4万起,比2015年下降11.5%;农村发生火灾9.72万起,下降14.7%;其他区域发生火灾2.4万起,与2015年基本持平。
从城乡火灾比例变化看,县城集镇作为介于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半城市化区,近年来比例有增大趋势,所占比重由2015年的29.7%增加到31%,比前5年(平均占28.9%)增加了2.1个百分点,特别是县城集镇共发生26起较大火灾,占较大火灾总量的40.6%;而城市和农村所占的比重则相对有所缩小,分别占30.1%和31.2%,分别比2015年减少0.5和1.7个百分点。
住宅火灾伤亡最多,厂房、仓储等场所损失较大
从人员伤亡分布看,住宅火灾亡1269人、伤713人,分别占火灾总量的80.2%和67%;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亡107人、伤134人,分别占6.8%和12.5%;厂房火灾亡41人、伤55人,分别占2.6%和5.2%;交通工具火灾亡17人、伤30人,分别占1.1%和2.8%;仓储场所火灾亡12人、伤22人,分别占0.8%和2.1%。
从损失分布看,住宅火灾直接财产损失7.5亿元,占损失总额的20.1%;厂房火灾损失7亿余元,占18.9%;仓储场所火灾损失近6亿元,占16%;交通工具火灾损失5.8亿元,占15.6%;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损失5.2亿元,占14%;特别是仓储场所火灾起均损失达到10.2万元,厂房火灾起均损失6.6万元,远超住宅火灾的起均损失5960元。
夜间火灾伤亡率大,窒息烧灼导致亡人最多
从分时段火灾情况看,白天火灾发生机率较高,全天火灾最多的时段为14时至16时,占总量的12.1%;夜间至凌晨火灾较少,4时至6时发生的火灾,只占总量的3.7%。
从分时段亡人情况看,夜间的火灾发生机率虽然低于白天,但亡人比例较高,22时至凌晨6时发生的火灾占20.6%,造成的亡人数占总数的49.1%。
从导致亡人的直接原因看,因窒息致亡的占总数的49.8%,烧灼致亡的占29.8%,中毒致亡的占3.4%,摔伤致亡的占1%,爆炸致亡的占0.4%,砸伤致亡的占0.2%,其他原因致亡的占15.4%。
电气引发火灾最多,季节性变化非常明显
从引发火灾的直接原因看,因违反电气安装使用规定等引发的火灾占总量的30.4%,因用火不慎引发的占17.5%,吸烟引发的占5.2%,自燃引发的占3.2%,玩火引发的占2.9%,生产作业引发的占2.8%,放火引发的占1.5%,起火原因不明确的占5.6%,其他原因引发占28.5%,原因在查占2.3%。
从较大火灾的起火原因看,电气29起,放火11起,用火不慎7起,吸烟2起,玩火、生产作业、原因不明确各起1起,其他原因6起,在查6起。从每月火灾的原因比例分析,夏秋电气引发火灾的比例明显高于冬春,冬春用火不慎引发火灾的比例高于夏秋,玩火(主要为燃放烟花)引发的火灾多集中于春节所在的2月份。
接处警任务总量持平,五成火灾在30分钟内被扑灭
从出警总体情况看,全国消防队伍(含非现役多种形式消防队)共接警出动112.7万起,比2015年基本持平(微降0.5%),共出动人员1223.5万人次、车辆207.4万辆次,营救遇险被困人员19.2万人,抢救和保护财产价值380多亿元。其中,扑救火灾31万起,抢险救援32.1万起,社会救助26.3万起,公务执勤1.3万起,其他出动22万起。
从火灾扑救情况看,54.4%的火灾在30分钟内被迅速扑灭,26.4%的火灾在30分钟至1个小时内被扑灭,12%的火灾扑救时间在1至2个小时内,只有7.1%的火灾扑救时间超过2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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