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2月12日讯 国务院安委办公室近日向河北省安委会发函,要求督促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深刻认识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共发生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12起,死亡41人,其中仅河北省就发生5起,死亡20人,分别占全国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41.6%和48.8%,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均居全国首位。
国务院安委办指出,事故暴露出河北省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淡漠,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能力低下,非法违法行为突出。同时也反映出河北省部分地方政府以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不到位、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工作不扎实、源头把关不严等突出问题。
对此,国务院安委办建议,地方政府以及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更加自觉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深刻认识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清醒认识全省严峻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提高招商引资门槛,严把源头准入关,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建设、运行全过程安全管理,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
国务院安委办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行为。要落实地方政府及各类开发区,特别是街道、乡镇(居委会)职责和打非治违责任。基层政府要组织力量重点检查闲置厂房、院落、出租房、行政区域交界地带等可能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场所,及时发现并迅速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对于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或发生事故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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