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0月26日讯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责。
通知指出,当前,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已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加之近期煤炭、建材、化工等原材料价格上涨,易出现违法违规问题,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随着年关临近,节日群众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全面加强安全防范。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要依法依规明确各部门、单位任务,突出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油气管道、冶金煤气、粉尘作业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制度措施情况,检查各类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和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情况。检查发现并立即整改事故隐患和不安全问题,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责。
通知提出,各地区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动员、引导企业自查。同时,要注意检查及监管执法的规范性,力避对同一企业、部位的重复检查、重复处罚。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于11月中下旬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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