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通报称,为从源头治理“毒驾”,铲除严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毒瘤”,全国公安交管、禁毒、治安等多警种联手,已依法注销14万本吸毒成瘾 未戒除人员驾驶证,依法拒绝受理2000余名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同时,公安部正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开展立法调研,推进“毒驾”入刑,进一步加强法律震慑, 推动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法制晚报记者获悉,据公安部介绍,2013 年以来,全国涉及“毒驾”的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562人死亡、4934人受伤。“毒驾”极易导致恶性交通事故发生,往往造成比“酒驾”更为严重的危害后 果。机动车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对驾驶人判断路面情况、操纵行驶方向、控制制动踏板、采取紧急避险等措施都带来导致严重后果的影响。
《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公安部通过联合执 法和在治安卡口、重点地段检查等多种途径,对行驶状态异常、驾驶人出现疑似吸毒症状、车内存有疑似毒品和吸毒工具等情况加大路检路查,经对全国登记在册吸 毒人员信息和持有驾驶证人员信息实时自动比对,依法注销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驾驶证,依法拒绝受理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及时排除肇事肇祸苗头。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严格执行现有法律规定,对“毒驾”始终坚持“零容忍”,持 续保持高压态势。根据《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规章规定,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 车;对发现属于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驾驶证申 请;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除依法予 以处罚、采取戒毒措施外,注销其驾驶证。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已被注销驾驶证人员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属于无证驾驶行为,将依法处以拘留、罚款等处罚; “毒驾”肇事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部公布“毒驾”十大典型案例
1、2012年4月22日,王某某吸食冰毒后驾驶营运大客车从上海前往江苏常熟,在常合高速行驶途中,神智混乱,驾车冲过中央护栏与对面正常行驶的一辆货车相撞,造成14人死亡、20人受伤。
2、2013年9月1日,欧某某吸食冰毒后产生幻觉,在广东东莞市驾驶机动车横冲直撞,肆意撞倒多辆摩托车和行人并逃逸,造成7名群众和1名民警受伤。
3、2013年11月9日,湖南省武冈市铜宝路发生两辆小轿车擦碰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将双方事故车辆和驾驶人一起带回交警大队进行处理时,其中一名驾驶人肖某突然情绪失控,持刀刺伤协警周翔、刺死民警杨明洪。后经毒品检测,肖某甲基苯丙胺呈阳性。
4、2014年8月11日,孙某(女)驾驶一辆小轿车沿江西省新余市钤山路由西往东行驶时,撞倒一行人后又与停靠在路边的一辆三轮自行车、两辆电动车三轮车及行人发生相撞,造成黄某等10人受伤,两辆电动车三轮车及一辆三轮自行车受损。后经尿液检测,孙某呈毒品阳性。
5、2014年8月19日,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路面临时检查时,一辆吉普车突然启动加速逃窜,将正在检查的一名民警甩倒,至其左手骨折。民警随驾车追击,发现嫌疑车辆已翻坠至路外。经查,车内两名嫌疑人余某、连某(女)均吸食了毒品。
6、2015年1月16日,申某吸食毒品后驾驶未参加定期安全技术检验、机件不符合技术标 准的晋DN7588号江铃牌轻型普通货车沿山西省长治市潞阳门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五谷飘香大酒店附近路段时,与行人翟某(事故发生时已怀孕)发生碰撞,造 成翟某受伤,后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7、2015年2月20日,廖某在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昌坦村一田地吸食毒品后产生幻觉,驾驶一辆小轿车在儒成村附近的乡村道路横冲直撞,造成一处居民房屋严重受损。
8、2015年4月6日,吸毒人员宋某驾驶一辆小轿车由广西省浦北县小江镇往福旺镇方向行驶,行驶到217省道31公里加600米路段,神智混乱,追尾碰撞一辆摩托车后,又碰撞对面行驶的一辆摩托车,造成1人当场死亡。
9、2015年6月3日,时某驾驶一辆小轿车行驶至内蒙古奈曼旗第二殡仪馆门西,撞向一辆电动三轮车,造成三轮车驾驶人当场死亡。后经尿液检测,时某呈冰毒阳性。
10、2015年9月18日,陈某在江苏无锡市锡山一建筑工地吸食毒品后驾车外出,因其车辆行驶轨迹可疑,路面执勤民警叫停车辆检查,陈某连续撞击警用摩托、两辆私家车和隔离护栏后逃跑,后被民警抓获。后经尿液检测,陈某呈冰毒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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