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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肺病人家庭氧疗公益救助项目启动

  2016年1月25日,中国煤矿尘肺病防治基金会“尘肺病人家庭氧疗公益救助项目”启动会在京召开。会上宣布了《尘肺病人家庭氧疗救助项目实施方案》,并向尘肺病省、部级劳模和陕西山阳县麻庄河村尘肺病农民工捐赠医疗级家用制氧机260台。

  项目计划从2016年开始,在5-8年期间,拟募捐5万台制氧机,为5万名尘肺病人解决呼吸之痛。

  项目背景

  尘肺病是我国最严重的职业病,大量尘肺病人因肺纤维化病情进展引发呼吸困难、低氧血症,此危害极大,极易导致肺功能损害、呼吸衰竭、心脑肾等脏器疾病,直接危及生命。

  氧气吸入是肺功能损害、低氧血症必要的科学治疗手段,及时补充氧气可增加病人吸入气体氧含量,减轻呼吸做功,弥补呼吸功能不全,提高动脉氧分压,对因动脉血氧分压下降引起的缺氧疗效较好,改善组织缺氧,使脑、心、肾等重要脏器功能得以维持,提高生活质量,延长生命。

  目前国内制氧技术的进步,为氧疗设备微型化和家庭普及应用提供了可能。具有体积小、价位低,简便易行,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尘肺病人吸氧就必须住院所带来的人财物浪费。

  项目开展地区

  全国各产煤省区。

  项目救助范围

  患尘肺病的省部级劳动模范、煤矿系统尘肺病患者和贫困的尘肺病农民工。

  项目开展时间及募集数量

  拟在全国开展5-8年,为尘肺病患者募集5万台制氧机。

  救助标准

  (制氧机发放标准)

  依据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的确定诊断、工伤保险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无上述资料者依据我会定点医院的医学诊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尘肺病Ⅲ期;

  2.尘肺病Ⅱ期伴有呼吸衰竭,氧分压60以下;

  3.尘肺病Ⅰ期有肺功能损伤者(常常合并慢阻肺、肺结核)(附肺功能检查报告)。

  公益项目,国家安监总局有啥要求?

  启动会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有关负责人传达了李兆前副局长有关批示指示精神,对尘肺病基金会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十部委发布的《关于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为尘肺病农民工献爱心、送温暖,逐步形成政府救助与社会关爱相结合的工作格局,共同解决尘肺病农民工的生活困难。同时,希望基金会充分认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顺势而为,应势而上,发挥好公益组织的作用:

  一是发挥好监管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充分发挥基金会的行业资源优势,深入分析尘肺病人防治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和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把握行业动态,主动献计献策,为监管部门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参谋建议。

  二是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企业、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和交流,积极募集善款,推动相关救治技术的创新,让爱心基金、先进技术惠及更多的尘肺病人。

  三是发挥好源头预防的作用,要加强尘肺病预防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引导和组织社会力量广泛开展防治尘肺病科研攻关;强化宣传载体营造舆论氛围,既要积极呼吁企业切实履行职业健康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真正把矿工职业健康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也要呼吁广大矿工进一步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技能,维护自身职业健康权益。

  链接

  中国煤矿尘肺病防治基金会,于2003年10月在民政部注册成立,由国家安监总局管理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主要开展尘肺病预防和救治尘肺病矿工及资助尘肺病防治科研等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工作,并为尘肺病矿工提供法律援助。2013年中国煤矿尘肺病防治基金会荣获民政部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AAAA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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