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日从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获悉,国家防总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汛抗旱指挥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各流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有关中央企业发出通知,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要求,全面开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要在前一阶段防汛抗旱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的特点,进一步开展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特别要加强对水库、堤防、矿山、尾矿坝、施工工地、危旧房屋、公路铁路沿线、旅游景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等重要部位、重点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及时整改隐患,确保防汛安全。
通知强调,要突出工作重点,落实防范措施。矿山企业要切实加强防洪工作,杜绝淹井(矿)和尾矿库溃坝事故发生。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工地、生产厂房、物资存放场地、宿营地以及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的巡视检查,针对山洪、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灾害威胁,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化工企业要做好产品和原材料的管理,防止因洪涝灾害影响导致危险化学品泄漏,避免造成次生灾害。
通知还要求强化应急值守,做好抢险救援。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相关信息。完善应急预案,逐级落实应对措施,强化应急队伍和物资保障。特别要提高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加强军地协作和联训联演,抢险救生舟艇、车辆、设备等重要操作岗位要加强技能培训,持证上岗。要提前了解洪涝灾区地形、地貌以及水下复杂环境,确保救援人员安全,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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