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林翎报道:佛山顺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官方微博公布,2015年1月2日傍晚,富华公司气体爆燃事故中,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救治的危重伤者张××(男,41岁),因 伤势过重,虽经省市区医疗专家全力抢救,仍医治无效,不幸去世;3日,富华爆燃事故中的2名重症患者病情转轻症。至此,勒流“12·31”富华公司爆燃事故中的死亡人数增至18人。
据悉,事故发生后,伤者张××右下肢断离,在送达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时,心跳、呼吸已停止,经医院全力抢救,心肺复苏1个多小时后恢复心跳、呼吸, 至上月31日21时50分,该伤者仍在ICU室抢救,医生不断为其输血,但伤者仍处于休克状态。虽经省市区医疗专家全力抢救,伤者终因伤势过重于1月2日 傍晚不幸去世。
3日17时44分,顺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3日,富华爆燃事故中的2名重症患者病情转轻症。目前,9名危重及重症患者生命体征平稳,19名轻症患者病情稳定。
顺德区于2日下午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召开前,与会人员为爆燃事故中不幸遇难者举行了默哀仪式。会议通报了前期对富华公司爆燃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并对下一阶段推进善后工作,以及配合省调查组开展调查进行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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