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院长、分管领导和院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安全基金、活动经费和上级安全奖励金负有资金保证和财务监管的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专款专用,确保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到位。
3.负责与医院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科室、个人安全风险抵押的缴纳和对上一年度的安全责任书考评后的奖罚兑现。
4.凡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或机关重大安全事故,按‚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有关科室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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